近日,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7〕133 号)有关规定,在我校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实地考察、集中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新认定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丽水市级创业园。
接下来,我校双创园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孵化服务,完善运营管理制度,优化创业配套服务,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良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来源:招生就业处)
【责编:应欣睿 审核:阙敏慧】
近日,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人社〔2017〕133 号)有关规定,在我校积极申报的基础上,经丽水市人力社保局实地考察、集中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新认定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为丽水市级创业园。
接下来,我校双创园将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加强政策宣传和孵化服务,完善运营管理制度,优化创业配套服务,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良的创业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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