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教育综合智慧大楼概念性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者:基建起草员发布时间:2023-03-24浏览次数:82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丽水职业教育综合智慧大楼

2、项目地点: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东侧地块

3、项目内容及规模:丽水职业教育综合智慧大楼用地面积约18亩,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构建形成丽水职业教育总基地。项目主要建设职业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平台及地下停车场、附属工程等设施。

4、项目估算总投资:22000万元

二、概念性设计方案要求

1、充分理解丽水职业教育综合智慧大楼的建成在丽水市乃至浙西南区域职业教育的统领作用。

2、要求主题鲜明突出,方案与内容相统一,有助于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成为浙江省职业教育发展新高地,有助于丽水市高质量建成共同富裕示范区。

3、设计理念先进,风格庄重大气,形式丰富多样,重点亮点突出,整体设计体现出高水平、领先性、现代性,设计方案与周边建筑具有传承性和协调性,成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标志性建筑。

三、应征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2023331日。

2、报名方式:以PDF格式电子件提交报名材料至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或现场提交。审核通过后,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回复。

3、征集时间:截止2023430日。

四、报名材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相应的设计许可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简介、项目负责人简历和职称证、资质证书;

4、其他资料(应征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资料)

5、应征人对以上资料真实性承诺。

(注:以上报名材料格式自拟,均需加盖应征单位公章并扫描以PDF格式电子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或现场提交参与报名)

五、奖励补偿费用

由于项目处于专项债申报阶段,暂时无资金来源,本次公开征集概念性设计方案无任何奖励补偿费用

六、方案评审

由于项目的特殊性及无任何奖励补偿费用,故本次概念性设计方案不进行评审

七、相关说明

1、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2、本次概念性设计方案原始资料仅提供地形图、用地红线和控规指标要求,应征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3、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项目概念性设计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4、征集人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所有的应征成果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用权,有权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项目实施等。未经征集人同意,应征人不得将征集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网上传播等。

八、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的解释权归征集人所有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8-2296356

电子邮箱:498155396@qq.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北357号(丽水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