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店面招租公告 (2022年第4期)

发布者:后勤管理起草员发布时间:2022-08-15浏览次数:1075

考虑我校近年学生学车人数快速增长,为充分满足学生学车需求,增加多元化选择,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决定将商业街110号店面进行公开招租,引入具有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资质的企业入驻我校,形成充分的、良性的竞争环境,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

一、招租店面情况

 序号

  店 面 号

  面  

      经营业态要求

1

商业街110

32.22

机动车驾校

二、承租条件

(一)承租申请人条件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具有驾校营业执照,具有培训、服务经营资质,无不良记录。

(二)报名

请意向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勘,意向815-19日(8:30-17:30)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7号楼105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投标报价单。

联系电话:0578-2663932,13884355371联系人:姜老师。

三、投标履约保证金

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采用信封包装、封面填写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人当场退还。招标结束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须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禁止参加学校的招投标活动。

四、招租要求

(一)本次承租经营年限为三年,按最后签订承租合同确定的时间为有效开始时间。

(二)先缴租金后再使用,每年按时收取年租金,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时预交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提前十五天缴纳租金;水费、电费则按实际计量每月按时收取。若到期未按时缴纳年租金或者水费、电费的视作违约,与学校自动解除店面租约关系,学校即刻收回店面重新招租,且不与承租人任何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学校和物业的管理,不得更改或增加服务经营项目。合同到期必须按时退还学校,学校即刻收回店面重新招租,且不与承租人其他任何赔偿。

五、评标、定标原则

(一)评标

评标委员会竞标人条件进行逐个评审,评审后满足相关条件的竞标人进入本项目定标程序。

(二)定标原则

租金底价经第三方评估确定,投标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标,出价最高者中标。

(三)无效竞标情形

1.未按照招租公告的规定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

2.竞标报名表未按招租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租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竞标文件含有招租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竞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未按要求参与竞标的。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8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