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店面招租公告 (2022年第2期)

发布者:后勤管理起草员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次数:948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商业街经营性店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前来参与竞价。

一、招租店面情况

序号

店 面 号

面  积

经营业态要求

1

商业街106

24.82

经营项目应与师生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类行业,但不得校内其他店面业务相冲突(如干洗、理发、美甲化妆、电子设备维修、摄影、文印、快递等),也不得从事餐饮类、噪声污染类项目。

2

商业街110

32.22㎡

二、承租条件

(一)承租申请人条件

承租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具备相应经济实力的公司或个人。

(二)报名

请意向承租人自行到现场查勘,意向人应7月20-25日(8:30-17:30)到丽水职业技术学院7号楼105办公室报名,并领取投标报价单。

联系电话:0578-2663932,13884355371联系人:姜老师。

三、投标履约保证金

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采用信封包装、封面填写投标人姓名、联系方式。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未中标人当场退还。招标结束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须承担违约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禁止参加学校的招投标活动。

四、招租要求

(一)本次承租经营年限为三年,按最后签订承租合同确定的时间为有效开始时间。

(二)先缴租金后再使用,每年按时收取年租金,签订店面租赁合同时预交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提前十五天缴纳租金;水费、电费则按实际计量每月按时收取。若到期未按时缴纳年租金或者水费、电费的视作违约,与学校自动解除店面租约关系,学校即刻收回店面重新招租,且不与承租人任何赔偿。

(三)在合同期内必须服从学校和物业的管理,不得更改或增加服务经营项目。合同到期必须按时退还学校,学校即刻收回店面重新招租,且不与承租人其他任何赔偿。

五、评标、定标原则

(一)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店面号顺序对竞标人条件进行逐个评审,评审后满足相关条件的竞标人进入本项目定标程序。

(二)定标原则

租金底价经第三方评估确定,投标报价低于底价为无效标,出价最高者中标。

(三)无效竞标情形

1.未按照招租公告的规定报名及缴纳保证金的;

2.竞标报名表未按招租公告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租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竞标文件含有招租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同一竞标人竞标时同时投报多个店面的,其多个店面竞标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竞标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本人未按要求参与竞标的。

六、发布媒介

本次招租公告及相关信息在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