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9浏览次数:1824

 

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示范建设终期验收需要提供2011/2012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现将做好2011/2012学年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填报网址

学院主页----教务之窗----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用户名、密码:同上一学期(初始用户名:教工号;密码:1111)。

二、数据采集时段

2011.9.1——2012.8.31

教学工作量填报可按授课计划预计到本学期末;教师培训、下企业数据截止2012430,其余部分9月份再补填;论文发表方面,按已发表数填列,已经收到录用通知将在20125~8月发表的也可填报。

三、填报注意事项

1.教师基本情况表各栏目应填写齐全。

2.教学工作量填报中,计划时数=单班计划学时*平行班级数,实际授课时数=单班实际数*平行班级数,合班上课按单班计算,不折算任何授课系数。

3.课程类型中,B类和C类专指专业课程,C类是纯实践的专业课,B类是有理论也有实践的专业课,同一课程对不同专业而言可列不同类型,如语文课在会计专业授课时应列为A类课程,在文秘专业授课时则列为B类课程。填写B类和C类课程时,“实习”、“实训”、“实验”项目至少要填一栏。毕业论文指导(按每生5个课时计算)列A类课程。

4.填报教师其他情况表时不要简单复制上年内容。获奖项目(包括行政性奖励)、获技术专利(技术发明)项目、主持在研教学改革课题、主持在研技术开发(攻关)课题、公开出版著作与公开发表论文等项目均应为201191以后获得的,原有项目取得追加经费也可填报。填报进修培训、挂职锻炼、社会兼职天数时,若分开几行填写,注意上述项目的天数之和不要超过365天(全年挂职锻炼的最好也减去法定假日天数)。

5.表格中填报字段有疑问的请向教务处胡雯老师咨询(18905888890)。

五、完成时间

2012430前教师及部门完成数据填报;“五一”后教务处进行数据汇总分析纠错,2012520前上传校园网备查。

 

                                               教务处

                                       一二年四月十九日